
谢谢,回答的很具体!请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该如何成立?
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如果首套住宅交付使用满两年或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总面积的50%的,可以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规定,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手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筹备组负责组织筹备业主大会,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有义务配合业主开展筹备工作。具体程序较长,再次无法详述,您可以自行百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