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您好!请问我是8月25日在温州参加一日游,晚上回来途中车子开翻高速路边,车上司机导游各1人,游客4人,万幸都没有大的伤害,只有我一人腿部受皮外伤厉害了点。26日旅行公司给了我5500元并且签字同意这件事处理结束,因为从25晚上出事后我的血压一直在190,身体感觉很不舒服,两晚都失眠,今天早上回到南京。有可能我要住到医院,如果产生的费用我是否可以向旅游公司讨要?另外公司为我们买的保险,可他们只字没提保险的事,说是公司赔的钱。我也是早上回来翻看短信在出游前,要了我身份证号说是买保险的。
我要回复
1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18-08-28
2楼
住院的原因与交通事故是否是因果关系,如果是因果关系,产生的医疗费可以向旅游公司或者保险公司要求赔付。
回复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 戴小芳
2018-08-28
[回复]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