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马律师您好,您说的这法条我知道的,这个是在缓刑考验期间没有问题,重点是这个缓刑考验已经期满,原判刑罚不是不予执行了吗?那这样仍然可以适用上述条款进行数罪并罚吗?
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然适用。
意思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即使是期满以后被发现的,仍然适用数罪并罚对吗?
根据法条是这么理解,感谢您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