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及时提起劳动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
后来在咨询仲裁中发现,这家公司的法人并不是实际出资人,实际上的老板在南京和宿迁各有一家公司,据说他们这个公司的帐是从南京另一家公司走的。如果是这样,那是不是这俩公司就算去清算资产,也没有东西可以清算?
现在这个公司是不是相当于皮包公司,法律奈何不了他们呢?谢谢
违法清算或者出资不到位,可以追究公司股东的责任。
我在天眼查上查了,股东就一个人,就是法人。然而实际那两个合伙人不在股东里,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