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借款不还,却真的求告无门了?
老宁17年5月开始分五次借给一外地公司在本地开的分公司5万元(老板是同一个人),时间有1年的,更多是半年期。有合同、收款单等凭据。当年10月,公司跑了。老宁报警求助。经两三个月守候,汇集起来只有10名左右“被借款人”,一加款额,拢共也就不上100万。这离派出所要求的“人数30人,钱数200万以上”相去甚远。要求派出所立案调查,找到“跑路者”还本付息,显然不可能。派出所要求老宁他们去法院告状。在派出所老磨蹭,只有时间过去,老人更老。18年初听劝,其中老宁等三人去相关法院起诉。法院也有要求,只能起诉单位(负责人是可换的),只能起诉已到期的合同(不到期不能肯定人家不还钱)。一来二去,缺席跑路方的判决也下来了。老宁得到正义的伸張。当待老宁最近再次起诉最后一笔到期合同不还账违约时,法院明确告知,这个违约公司涉“非法集资”,让老宁回派出所报案处理。老宁虽有疑问,但其不接受也无法,只能去派出所。派出所仍不接受立案,沒有30人,200万,不成案。要老宁回法院,并说“前面不是已经判了”。老宁“回法院”,法院也坚持前面说法,要老宁去找“更专业”的“经侦大队”。老宁听话的只有去。好不容易摸到了经侦大队,结局和在派出所也沒多大出入,要老宁坚守法院。不过让填了一张单子,说,这表明“你来过了,并不表明就立案了”。老宁似懂非懂,第二天又去法院。法院还是不受案。据老宁接了与他同时告状的一位“被借款者”的电话,他除了与老宁同时告的同案外也有同时告的同案为另时开庭案,与老宁有同时合并开庭而判决后,其他同样的案子后来要他撤告过,后来又通知他再回去开庭判决了。不过如今不接受“强制执行申请”。老宁现在很迷茫,这真正的“求告无门”了?201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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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冯珊珊
2018-08-19
2楼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冯珊珊
2018-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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