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未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从2008年进入国企单位以后一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工资收入也远低于其他正式员工 单位未给我缴纳五险一金 我也未享受任何带薪休假 直至2015年 公司因为财务制度改革 强迫我签订了一份约定日工资的自愿放弃五险一金的劳务派遣合同 实际工作还是在原单位 现在每月工资都不按时发放 有时几个月一起发有时60天左右发一个月工资 我想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我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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