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经济纠份

我在15年给个朋友担保个5万钱当写下借条由于当时他本人没有现金他说三天后给钱,由于是熟人我也没有再意,到了第二天我钱到位了,所以我给他说了这钱我们不贷了,望他把借条撕了他说可以,没想到在今年8月份他把我告上法院说我借他钱不还,法律发来传票在9月份开庭,请问我该怎么办,出庭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再者我发现借条上有助我没有拿钱证明就我写借没有借到二字这可以做为没有借到钱的依据吗?这官司我可以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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