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共用部位停车位产权属于业主,停车位收益也理应归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属于其本身工作职责范围,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将小区停车位收益用于物业管理成本开支。
既然小区停车位属于业主,物业收取业主停车费合法吗?
针对上述规定确定,还要看收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