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原因,进行协商。
被拆迁人产权面积在120平方以上的安置房,按照自大而小的顺序选购,原则上在超出拆迁面积10平方内进行组合选购,因房源,户型等因素造成远方不便,可适当放宽到超出产权30平方内进行选房,超出面积不得大于30平方。被拆迁人选完一套或两套房后,剩余产权面积在35平方到45平方之间,在约61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45平方以上至54平方之间,在约65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54平方以上至64平方之间,在约74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64平方以上至74平方之间,在约83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74平方以上至90平方之间,在约92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90平方至107平方之间的,在约109平方、111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35平方以下不得再次选购。这是他们的选房政策。
根据他们的政策,我可以要求按照我的选房109平方加61平方选择吗?如果不行,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被拆迁人产权面积在120平方以上的安置房,按照自大而小的顺序选购,原则上在超出拆迁面积10平方内进行组合选购,因房源,户型等因素造成远方不便,可适当放宽到超出产权30平方内进行选房,超出面积不得大于30平方。被拆迁人选完一套或两套房后,剩余产权面积在35平方到45平方之间,在约61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45平方以上至54平方之间,在约65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54平方以上至64平方之间,在约74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64平方以上至74平方之间,在约83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74平方以上至90平方之间,在约92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90平方至107平方之间的,在约109平方、111平方的房源中选购。剩余产权面积在35平方以下不得再次选购。这是他们的选房政策。
我原先是160平方,给我92平方,剩余58平方,在54到64平方的规定中安置给我74平方的,那我现在拿109平方的,剩余51平方,是否可以按规定在45到54平方上拿65平方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