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过的相关土地户名应具老王家名吗?

除了家里承包地,老王和其他同组成员一样当年也分得了距今近40年前生产队场基的一块约两分的地块。时间久了,由于此地当年不交税收,具体地亩数也就说不细致了。一直自己耕凿,可到1994年的样子,老王一家出门做生意,距家远了,种地不方便了,他把承包地委托同队一人家代管了,也把这两分免税收地委托这家代耕了。后来,由于这家与原本另一生产队一户人家走得较近,“这家”知道“另队人家”正缺靠家能供应自己吃蔬菜的园子,而其家正距老王家这块地很近,他们两家一拍即合。之后,“这家”讲明情况把地交还了老王,“另队人家”找老王借用了这地。一晃又多年,碰巧,国家修公路,这地被征收了。而量地时,村里却并未通知老王回来,而只要“另队人家”一起量了地。老王后来知道量地信息,找村里要看量地丈尺,了解情況。村里说,这次是量“蔬菜补偿”,“那个种,补偿那个”。老王有点不服:有关此地,跟村里有关联的是自己,使用权是自己的,有什么事也是自己与村里的,你怎反的有事不找我?之后,老王时不时回村里,不好忘这事,他找过“另队人家”,找过参加量地的村民小组长,还找过些本组相关乡亲了解更多的量地细节。找东找西,几个月下来,2018年7月20日(星期五),村大院,在村长的手里终于见到了地亩面积,而标注地亩姓名的却是“另队人家”。老王要村里把自己那块地换成自家的名字。村里坚持说:青苗费,那个种,补那个。以后要说补偿土地,再找你老王。老王不同意,他说:虽自己暂时没种这地,但是这地是自己与村里的合同关系。代耕我地的“另队人家”是与我的合同关系,再说,他家也不是本组的人家,那来的土地可使他撵到我们组来分青苗费?我是中间,我和双方分别有正常合情理的合同关系,那怕是口头的。因此,对这地块,即使青苗补偿也应当通过我来处理才是正常的。你们双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律师先生,村里应将量得老王家地亩记录数字的户名改成老王家吗?老王的执着合乎法律规定吗?2018-7-22(星期天)
我要回复 3
3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