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我老公的户口是玄武区红山街道原管家材拆迁的,是2006年拆的,当时拆迁时是认户口说话,当时我老公和我女儿在一个户口本上,当时的政策是一个户口可享受220个平方拆迁,打八折获取拆迁安置房,而我的户口一直在栖霞区,没有迁过来,从出生到目前为止.而且我老公在拆迁时没有要我的户口也没要我签字,但是在拿房子的时候却要我的户口本来登记!现在我家就是我的户口所在地也要拆迁了,现在拆迁人员说因为我老公拿过房子了,享受过安置了所以我不能再参加拆迁,可是我不明白的是他当时拆迁时只认户口说话,我的问题是:1,我的户口从来也不有迁出过,为什么我就不能再参加拆迁了!问题2,说我如果放弃继承我父亲的遗产的话,等于我这个户口就算在当地也参加不了拆迁,也享受不了安置!如果哪位律师精通这相关的政策,也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13770577839,因为我不能参加拆迁那我的小孩也不能享受拆迁了,我们是三个人,我和我二个小孩户口都在这上.面呢.我不知道他们这么说是不是对的,那按他们说的,那等于我户口在不在都没关系了,那为什么一定又要户口在这里才算拆迁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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