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你要把问题介绍清楚,当初为什么要自己承担所有费用,还有,孩子的父亲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的。
当时离婚是因为他爸在外面接触的人杂,外债多,为了我和孩子的安全我自愿承担所以费用尽快离婚,离婚后孩子因为户口没迁,在他爸所在地上学,住在爷爷奶奶那边,放假我就接走,上学期间有事我就会过来,现在他家人不给我带孩子了,我为了带孩子辞职了,贷款开店,在外租房子,每月还贷款一两万,店也是刚开没多久,没有任何收入,进账都补货了,现在孩子还有多动症,每月治疗费也要千儿八百,我跟审判员说了情况,但是审判员说如果她今天判了孩子的爸爸支付抚养费,那么他爸爸可以起诉我归还这笔钱,是这样吗?当时我有固定收入,现在我确实没有这个能力了,孩子的爸爸也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吗?
没有归还的说法,书记员的说法不负责任。
所以我是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追要抚养费的是吗?开庭时孩子的爸爸没有去,审判员一口咬定我们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我全部负责,所以不能要抚养费,就算我现在困难到自己都没办法支撑,她也不能判孩子的爸爸支付抚养费,所以就直接判我败诉了,
小孩的抚养费并不是定下来就不能改变的,如果您实在有困难可以以小孩的名义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这样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以您自己的名义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是可能败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