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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比如增加交通费,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