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老物业不作为.政府招标新物业.新物业进入小区后要求补交原来老物业的物业费.合理吗?
我是盘龙山庄业主.O7年住进小区.按规定交付了所有的物业费用.当年7月份下大雨把我购买的地下储藏室全部淹没了.去找物业来处理,物业不作为.致使我储藏室的物品损失严重.物业不闻不问.推脱说是开发商的问题.与他们无关.还有公用的下水管道损坏漏水找物业.物业人员说拔只能做个登记.没有别的办法.车停在路边被人划了.保安说和他们没关系.这样的物业能交物业费给他们吗?所以我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目前政府招标引进了新的物业要求我们补交老物业在时的物业费这合理吗?不然就不让停车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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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桑建凤
2015-02-07
2楼
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桑建凤
201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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