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您咨询的问题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了,我个人认为,预交的费用已经用于为学生采购书本用品的,学校可能不需要退还,但如果没有产生实际的开支或者开支后有剩余的,相应的款项应该退还给你们。
没有合同,就是几条协议,时间是5月8日,目前招生还没有结束,原则上是没有产生费用,就是协议上有一条,如果乙方不去,将自愿放弃学费,我觉得这个是霸王条款,不知道在法律上支持吗?
校方提供的是格式合同,且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明显加重对方义务,可以主张格式条款无效并要求校方退回学费,当然你方确实违约在先,让校方招生受到影响,可以承担部分损失或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