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已经交接完工作,同意你离职了,不能算你旷工。
谢谢律师的答复。现在公司说总经理没有签字,并没有同意我离职,部门领导虽然在5月4日签字了,但是是我逼迫她的。说入职培训的时候讲过,并且签过字的,但是我已经不记得了,也没给我副本留存,离职时人事也没有提醒。还有工作实习的半年是和外面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合同,工资也是外面公司支付的,半年转正后和公司签合同,并且还有3个月的实习期,但是合同都没有给过我,这个方面公司有没有违规?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起诉
公司要和我谈,我想知道我4月请了5天病假,劳动合同签订的是南京市最低工资1700多,那么病假的工资是在1700多的基础上计算,还是在实际工资(底薪+提成)的基础上计算?5月我上了6天班,公司交的劳保部分要按实际到岗天数计算吗?还是公司的部分公司全额交呢?谢谢律师的解答,麻烦您了!
按照实际工资实际天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