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条款有疑问
我和我单位的劳动合同里有一条“合同未到期,若乙方想要解除合约,需要提前三个月与甲方沟通协商并安排好所有后续工作,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一个月工资;乙方若在未告知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三个月工资。”
我们已经签订了合同,请问这条合法吗?如果我们想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并离开有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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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8-05-16
2楼
您好,该约定违反劳动法,为无效约定,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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