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可以。您可以与他协商让他回来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您需要去法院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您可以来我所面谈。
地址在哪里?
您好,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3楼B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