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09年在跟公司签了无固定期合同,现任班子以那是旧的劳动法下签的劳动合同为由要求重签,并且改变了原有的薪酬待遇,请问这个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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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仁桃
2018-05-15
2楼
您好,在工资不低于南京市最低标准即1890元的情况下,单位和员工可以就工资的发放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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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仁桃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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