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和财产分割问题

我是外地户口,老公家南京户口,2011年结婚,自结婚后老公一直找各种理由说自己公司几年后才发工资,几年后就是2016年该发工资的时间到了,老公突然说自己欠有8个银行的债务和几家高利贷,然后他所有的收入有一直在还款,很多私人债务我也有自己拿钱帮他还,我们都认为所有的银行债就要结束了,可是今年4月份他又说出自己还欠有十几家银行和其他借款公司的钱将近30万,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中套的小产权房,是婚前买的,和他的父母住一起,是他父母的名字,有个儿子快4岁了,老公一直在还债从结婚前就有债,儿子他也不养,就一句话,我没说不养儿子,我没钱怎么养,现住的一套小产权房可能都要卖了还债,借款利益太高了。我有几个问题像请教律师 :1 这种情况孩子会判给谁的机会大?2正常如果我们离婚正常的法律我是不是那种净身出户?还要分担他的债务我?3如果孩子同意抚养权归我,我能不能将户口迁到我的户口所在地?4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我,他这种人不能按时支付抚养费怎么办?每个月的抚养费数额不大,打官司连请律师都不够的,还要费时间和精力。我要怎样才能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环境?前面不是因为孩子我就选择离婚了,我没有离开孩子一天过,都是我一手照顾的。我该怎么办?他父母还让我去向银行借款几万给他儿子还一个高利贷,我不敢,我怕到时候孩子他们跟现在一样说没钱养,有钱再养,我银行借的钱也说没钱还了,那我就连孩子的正常生活也不能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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