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靠问题
请问我公司在前年帮助另外一家公司跟甲方签订了供货合同(由于对方没有厂家产品经销商证书),在此期间双方起草一份挂靠合同,注明我公司只负责帮对方订设备货物以外,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我公司一律不负责包括要账,安装质量,人员伤亡等等!均已在挂靠合同上注明,现在由于施工质量的原因,甲方一直没有付清款项,期间这一家公司要求我们起诉甲方,而我公司因为有前期不负责他们任何法律事宜在先,所以不愿意帮助他们起诉!现在他们公司自己起诉了甲方,并将我们以不配合他们要账为由将我公司也告上了法庭,请问律师,我公司如果出庭主张什么以划清自己跟这起官司的纠纷!又或者,是否可以主张对方公司没有完成合同义务而废除跟他们的挂靠合同,由我公司自己接手完成扫尾的工作,然后由我公司结清剩余款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