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不续签合同
我的母亲,今天53岁,在南京林业大学食堂工作,在那里工作也有三四年了,前段时间因为开水烫伤脚部,因为不是太大,自己也没有去医院看,现在感染,与学校的合同也到期了。现在叫我母亲自己签字离职。得不到任何补偿,社保也没有交,现在医疗费用也花了几千块钱了,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了,希望回复,给点意见。
我要回复
3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8-04-16
2楼
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效果会好一点。
回复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8-04-16
[回复]
463808343
2018-04-16
3楼
好的,谢谢
回复
463808343
2018-04-16
[回复]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8-04-16
4楼
不用客气
回复
江苏通雅律师事务所 霍国平
2018-04-16
[回复]
3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