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不续签合同

我的母亲,今天53岁,在南京林业大学食堂工作,在那里工作也有三四年了,前段时间因为开水烫伤脚部,因为不是太大,自己也没有去医院看,现在感染,与学校的合同也到期了。现在叫我母亲自己签字离职。得不到任何补偿,社保也没有交,现在医疗费用也花了几千块钱了,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了,希望回复,给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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