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够反应基本事实,又无其他相反证据情况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是否作为定案证据需要法院认定。
请问最后是如何解决的。我们也是06年底拆迁的,因为是现房,拆迁办说07年7月份拿房,我们就没约定房款的事。可至今还没入住,我们的钱究竟去向哪里不得而知。问了白下、鼓楼、下关区他们都是把钱存入拆迁户名下,作为封闭购房款,可以自己理才。
可以书面提交申请,要求其限期答复
拆迁办就是拖,也不明确表态
您好,可以发函要求其履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