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在非公证继承中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明
最近在着手准备办理非公证继承我母亲(育有一子一女)留下的房产,父亲还在世,外公外婆早已去世,已由于我的哥哥先于母亲去世,就存在由我侄子代位继承,按照房产部门的要求我准备了母亲从生到死的同户籍人员情况及人事档案等材料,我哥哥在去世后,嫂子继承房产时曾办理过公证(继承人为嫂子、侄子以及父母),我咨询房产部分,此公证书可否做为代位继承的证明(我哥生前曾在几家私营企业工作,无法调到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表示影按照我母亲那样准备所有材料,否则有可能办不成。请问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能否作为代位继承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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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18-03-18
2楼
江苏德誉法钧律师事务所 史晓萍
2018-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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