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物业费用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
我在外地有一个门面房,2014年时出租给乙方,租期5年,2017年时,乙方经我同意,将房子转租给丙方。2018年初,我接到物业电话,说我的门面房从2014年至今未缴纳物业费。现已起诉到法院。【期间物业一直未和我联系。】
在我租给乙方时签订的合同上明确说明在承租期间,水电,物业费由乙方承担,并收一万元作保证金。在乙方转租给丙方时,因为两人认识,签订合同时我便询问乙丙方水电物业费是否已结清,两方说已结清,我将一万元保证金还给乙方,收了丙方保证金。
现在物业说我的门面房2014至今物业费未交,并向我提起诉讼,我深感无奈。因为乙方14年房屋下雨天女儿墙印水,乙方多次问询物业未果,便自掏腰包,当时自称花了约1500元解决女儿墙印水,(印水问题实际上并没解决)我说留着发票等交物业费时再扣。今年2月6日打电话给乙方,他现在改口说解决女儿墙印水问题花费提升至7千至8千元,房屋已转和他没关系了。
想问一下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是起诉乙丙方?起诉胜算多少?在我户口居住地还是房屋所在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