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自己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打四折;其他劳动法规定的待遇仍然有效
跟单位打了二次官司,都胜诉了,都是单位违法在先,单位要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八级三点五万也一分没打折,社保中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却打了四折,以前在水西门法律咨询过,他的说法是:单位不打折,社保中心也是不打折的,请问我现在怎么办?要起诉社保中心吗?有胜算吗?谢谢!
起诉社保中心属于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是打四折的,至于单位给全款是单位自愿也是可以的
不是有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下,工伤是不折的吗?我跟单位打了二次官司,都是单位违法在先,我是不是应该属于三十八条保护对象呢?应该不打折的。
请你明确一下单位是怎么违法解除合同的。从你的描述看是合同到期单位解除是不违反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