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证明企业法人犯罪的前提下,企业被强行关停

现下闹得沸沸扬扬的钱宝案件,作为一个局外人,普通的南京市民,有几点疑惑:1、既然警方公布其是自首,为什么不公布自首事实(执法记录仪或者当事人承认自首的视频),2、活这么久了,无论是什么案件,都是只有受害人去警局报案的,甚至真正被一些骗子骗了钱的人去报案了,有时也是简单登记一下,却从来没有见过警察挨个打电话,还到家里要求投资人报案填表?闻所未闻啊!3、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可以羁押法人,强制关停服务器,和旗下众多合法企业(包括亚洲第一的吉信甘油、农用无人机的研发和生产、江北智慧城的建设,给这些企业的广大员工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4、官方就可以公布未经核实的虚假消息且不用负任何责任吗?5、2018年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新政出台之后,难道地方可以不管不顾,一意孤行吗?6、舆论自由,为什么有关钱宝的正面消息,例如地产、实业、爱心公益活动、扶持三农、微商下乡等只要一发出就会被删除?无论是谁,难道作为人民的公仆不应该为人民服务吗,你们手上了公权是人民赋予的,人民只要一个真相,难道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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