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做保安,干了一年多了,上个月公司以把这一块包给其他物业公司为名,要我们签了辞职,又让我们和物业公司签合同,当时告诉我们,工资这块不会低于之前的工资,谁知道签完合同,就让我们四个人从原来上一个白班【早8点到晚8点】,一个夜班【晚8点到早8点】然后休息一天,变成了上夜班上一天休一天【晚7点到早7点】.这才一个月的时间就又变了,让我们上两天休一天,工资加300块,请问一下,这样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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