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被诬赖撞人怎么办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今天我怀着无比悲愤与无奈的心情向你们反应一下我所经历的事情!我来徐州打工也有十来年了,日子虽清苦但一家人能在一起也很快乐! 可是在2015年9月28号(农历八月十六),这一切都变了。早上我开着我们家刚买不到三个月的车去送我13岁的女儿去上学,在经过三环东路与郭庄路交叉口时,当时大概是6点40左右,我是从南往东右拐的。在拐到郭庄路后,看到一个从西往东直行的老妇人高全喜骑着电动车走在我车前面。当时高全喜的车走在了快车道上,因车速太快而差点与对面过来的车撞上,于是高全喜就急刹车,结果把自己莂倒了。看到她倒在离我车5米之外的快车道上没人救,我就把车停下下车去救她!而此时,几乎与我们并行转过来的另一辆车(此地的右拐车道有两个,我们当时是走里面的右拐车道,而隔着花坛还有另一个右拐车道)的主人停下车,走下车来提醒我:你又没撞到她,是她自己倒的,你还是别管了吧!我看你家孩子穿的校服跟我家孩子一样,他们应该是一个学校的,我帮你把孩子带走吧?我看着倒在地上耳朵往外流血的高全喜忍不住说:不行,她伤的不轻,倒在我车前面我得救她!谢谢你,离学校也不远了让孩子自己过去吧!就这样我打了120以及110。在等待120来的过程中,刚才那个送孩子的大姐又回来了,又说:要不要我留下给你做个证明?我说:没事,不用了!之后120来了,我把高全喜抬上车并把她送到医院。因为高全喜当时神志不清,联系不到她的家人,我又帮她掏了4000多块钱的抢救费!总觉得咱救人得救到底!之后联系到了她的女儿,她女儿到医院之后见到我说:谢谢你救了我母亲!医生都给我说了,要不是你送来的那么及时,恐怕我母亲早已不在了!我说:这没什么。下午从医院回来,我到交警队去了解情况,因为我当时把车停在路上的交警把我的车子开走了。到了交警队,当时接待我的交警给我做了笔录,说把事查清楚就让我把车开走!第二天交警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问他查清楚了吗?怎么回事?他说:嗯,跟你没关系,不是你撞的!可是并没有让我去开车说再查查。又过了大概有一个星期交警又给我打电话,我问他:怎么回事,查清楚了吗?交警说:你的车裹倒人了!我说:她倒在我左前方5米之外,我怎么可能裹倒她?交警说再查查。而又过了大概十来天的时间,另一交警杨振东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你来趟交警队吧,你的车撞人了!等我到了交警队要求看监控录像时,却被拒绝了!而当这事快有一个月的时候,杨振东又把我叫到交警队,给我看了一眼“撞人”视频,后又给我说:高全喜没多大事,你车有保险,人家又是有钱人,不会讹你的,你就好人做到底,签个全责,保险公司把钱赔了,这事就完了!再说,你孩子就在她家门口上学,咱也得为孩子的安全想想,你说对不。并保证:签完字就可以把车开走了!就这样我傻傻的签了字!而之后因为有了杨振东的保证,我也没有对事故责任提出疑议,总相信他们所说的话,在那傻傻的等着开车! 可我并不知道,此刻同时,尚建飞又找到了当时我买车险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副总。并要求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否则就把保险公司的一些丑事报道出去,就这样保险公司答应了全额赔付。(这些是当时负责给我们买车险的人打电话给我说的)之后就是到了法院调解的环节,在调解前一天,负责调解的法官魏燕找我谈了话,说:你这30万保险用不完,明天把字签了,把车就开走了!到第二天依然这样给我说的,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在接过调解书看都没看一眼就签了字(因为是先保险公司的副总已经答应过尚建飞了),更是递给我并说:看什么看,签了吧,都是医药费。这些对于小学文化的我来说,真的是不懂。但是我却记住了他们一个说的话:1.有保险公司2.签了字就可以把车开走3.全当救人救到底了! 我签了字出来想去开车,可这时负责管理车辆的人告诉我:你的车又被保全了!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他们一个个的都是在骗我啊!就这样,没过几天高全喜的家人再次起诉了我,又要医药费15万多。而此时的高全喜仅仅在120急救中心住了40天的院,便自行转到高全喜女儿马鸣所在的矿山医院。而矿山医药无论是环境,技术,仪器,还有主治医生都远远比不上120急救中心的徐州四院!只因高全喜在被我送到医院的那天被查出《重度脂肪肝》,他们为了更好的给高全喜看肝私自转了院。转到矿山医院后,他们就把高全喜放到了一个单间,不允许任何外人靠近,也不让任何人(包括我们请的律师)查高全喜的病历!曾经我在2016年农历正月初十去过矿山医院,到了高全喜所住的那个房间空无一人。而在2016年的6月份,我也托朋友去看过高全喜,当时高全喜正坐在床上抖着腿边玩边吃东西。并不像他们所说的高全喜一直在昏迷。 第一次在云龙区法院开庭的法官是武志国,前前后后开了5.6次庭,而在一次非开庭与我的谈话时,武志国在夺过我的手机后高诉我:高全喜的女婿尚建飞的确来法院找过我! 还记得选鉴定机构的那次,高全喜那方来的是实习律师张(此时她没有律师资格证),他们要求的是残疾鉴定,而我们要求的是对高全喜昏迷不醒的原因(因为高全喜被查出重度脂肪肝,医生告诉我那也可能是肝病引起的肝昏迷)以及高全喜用药的合理性进行鉴定。可是开庭后,法官什么都没说就要我们对高全喜的残疾鉴定机构进行选择,我们一想不对啊,首先高全喜因是头部受的伤,按法律规定要半年或半年以上才能鉴定,而此时还未满半年。再次就是鉴定也要有医生开的《病情稳定书》或《出院证明》,而她们都没有。再次,实习律师毕竟不是正规的律师怎么能独自开庭呢?而这些负责开庭的法官都没有问,所以我们又找到了武志国,问他在高全喜没有《病情稳定书》或《出院证明》的情况下,为什么递交高全喜的残疾鉴定申请,武志国居然说:我也是试试的,不能鉴定会退回来的!天哪,一个法官居然说:试试! 其中还有一次开庭,我看到了当时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很明显的能看到高全喜是快速行驶在快车道上,因急刹车倒了,而我紧接着到了,就把车停了下去救她。虽然这个视频是从后面拍的,但是慢慢的也能看清楚,在法庭上我们也说了,可武志国却说:我怎么看就是你撞的呢?就这样武志国依然宣判是我们撞的!我不服再加上之前他们要的那十五万多并没有发票(此发票仅在开庭的时候给武志国看了一眼,事后就没有了)。我又上诉到了中院。两个多月后中院开庭了,是黄传宝负责开的庭。在法庭上黄传宝并没有让我说什么话,而对我们提出的种种疑点以及用来证明我的车完好无损的照片(当时我的车才刚买三个月,没有一点伤痕)都没有彩用,依然维持了原判。事后,我们的律师徐兵告诉我们,高全喜的女婿尚建飞早就找到了中院的宣传部部长,早已疏通好了关系!听了律师的话我更不服,处处托关系怎么公平公正?所以我又提起了申诉。对于他们的种种不合法的地方我想总会有个公平公正的说理地方。没想到我又错了!南京省高院又以高全喜一方的不合法行为“没有造成对申诉人的侵权”等为由裁定维持原判! 我们在一审的时候找的是刘瑞展律师,他只是在开庭前匆匆赶来,纯粹是应付的。二审的时候,是朋友的朋友介绍的徐兵律师。刚开始他信誓旦旦的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这个官私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也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赢!可是在我们二审开庭的前几天,他居然把我叫过去,给我说对方早已托好了关系,甚至为对方说了话!在开庭时不光没有为我们说话,反而我提出要对视频鉴定,他竟不同意。后来,我们申诉又找了北京的律师王明玲,可结果依然让我们心寒!省高院的裁定是10.25号同时寄出的,可是云龙区法院的吕法官在10.23已找到我老婆那里,说高院裁定已经下过了,驳回了,并且高全喜又进行了第三次起诉! 在这中间高全喜的女婿尚建飞多次打电话问我要钱,还曾经把我带带徐州四院附近一个小餐馆的包间里,四五个人在那恐吓我,并且从我身上拿走了四千多元钱!一转眼这事离发生已经两年了,这两年发生了太大的变化。我也从当初一心想救她,到现在慢慢的对社会对人生起了怀疑!善良是人的本性,我没有错啊!为什么我却为此事承担那么多呢?年迈的父母整天为我愁眉不展,有病而无钱医治。一向秉直的岳父大人也含恨离世。他恨这个世界变的人情冷漠,恨人良心的泯灭,道德的沦丧!三个孩子得不到更好的教育,最最让我心痛的是在我的三个孩子的小小心灵上埋下了阴影!叫我往后怎么去教育我的孩子呢?还有我妻子整个人因为这事一下子老了很多,我们也因为要打官司而无心经营我们的小店。为了打官司请律师,我们已经花了将近30万元钱,所有亲戚的钱都借便了,已经欠了40多万了。说真的,救了高全喜我一点也不后悔,那是人的本性,如果看到有人出事我依然会去救!见死不救会让我心里难受!可是,这两年我却过的很辛苦,很累!对于高全喜我真的已经尽力了,到底是什么让我及我的家人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呢?到底是因为什么让我的快快乐乐的家庭现在背上了40多外的外债呢? 现在,我想明白了。有些人是得寸进尺的,是喂不饱的,我要站出来同这样的人这样的不良作风做斗争!所以,我恳请各位能帮帮我,帮我申冤,还我一个公道! 对以上事实我用我的性命担保,绝对真实! 现在我对于江苏省高院的裁定不服,我恳请领导们能重新审查!高院对于我们提出的种种,竟以“没侵犯申诉人的权益”为由驳回了,他们这是明显的包庇啊!而我们律师提出的高全喜方律师张恒,因在审理我的案子期间只是实习律师,并没有可单独从业的律师资格证,也就是说她不能单独开庭。那么既然不能开庭,那么她在高全喜第一次申请鉴定以及选鉴定机构的那次开庭就不能做数。可是高院既然说我们放弃了,那也就是承认了那次开庭是做数的,这是明显的包庇啊!我不相信在我们中国就没有了正义之处,我不相信我救人就落下了这个下场! 李明伟敬上 2017年11月30号159969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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