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离婚协议吗?请明确问题
是离婚协议.重点是如果安置房下来.女方选择不要.我就必须给予二百万吗?如果市价不值两百万我也得给两百万吗?
看协议的公平性和合法性而定
根据国家政策及《搬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规定,双方共申购到了安置房叁套,安置房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红枫片区安置房,暂定交付期限43个月,三套安置房面积分别为:70平方米、70平方米、9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记载的面积为准)。该三套安置房属于男女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现因三套安置房尚未交付至男方和/女方名下,现男女双方就该三套安置房分割如下: (1)其中两套安置房,面积均为70平方米左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壹套的不动产权证归男方所有;另壹套的不动产权证归女方所有。女方享有优先选择权。待实际能够拿到安置房时,男方须无条件协助、配合女方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即男方须无条件协助、配合女方将女方选定的其中壹套安置房过户至女方名下。在男方配合女方办理该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过户期间,女方享有对该套安置房无阻碍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等所有权,男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2)另壹套安置房,面积为90平方米左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记载的面积为准),双方同意共同赠与女儿,待实际能够拿到安置房时,男方须无条件协助、配合女方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办理在男方、女方及女儿三人名下,暂由男方托管,在没有女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男方不得处置
您好我想知道这份协议.对于男方而言是不是存在更多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