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与遗嘱

83岁妇人育有3儿2女,老伴过世26年,老伴生前有一套公租房与该妇人和小儿子同住,租房证只有老伴一人名字,当时小儿未成家户口也在此房内。26年前老伴过世后小儿成婚,儿媳妇与孙女也入户登记。但公租房名字从老伴改成老妇人一个名字,现小儿一家对她不闻不问,83岁老太太只住在6平方米房间长年朝北不见阳光,吃喝拉撒睡,做饭也在里面。其他子女经常送饭打扫卫生,但靠老人太远并非长久之计。现想问老太太想让小儿子一家搬出去可以不可以?如果过世房产是不是全属于小儿子与其他子女无关?老太太怎么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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