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与遗嘱
83岁妇人育有3儿2女,老伴过世26年,老伴生前有一套公租房与该妇人和小儿子同住,租房证只有老伴一人名字,当时小儿未成家户口也在此房内。26年前老伴过世后小儿成婚,儿媳妇与孙女也入户登记。但公租房名字从老伴改成老妇人一个名字,现小儿一家对她不闻不问,83岁老太太只住在6平方米房间长年朝北不见阳光,吃喝拉撒睡,做饭也在里面。其他子女经常送饭打扫卫生,但靠老人太远并非长久之计。现想问老太太想让小儿子一家搬出去可以不可以?如果过世房产是不是全属于小儿子与其他子女无关?老太太怎么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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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2017-11-24
2楼
江苏轩衡律师事务所 蒋俊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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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12-01
3楼
无名游客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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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7-12-01
4楼
您好,公租房一般都签订有公租房租赁协议,鉴于您提到的公租房年代比较久远,建议您查看一下协议中关于是否可以购买的约定,或者询问出租单位购买事项。
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刘冲伟
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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