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拆迁

我是浦口区的农民,集体土地拆迁,谈拆迁补偿的时候,拆迁办说按政策孩子不满二十二周岁就没有安置房(这边达到二十二周岁的,补偿220个平方的安置房),而我孩子今年11月1日才满二十二周岁。政府通知所有村民搬家的日期是今年的八月一号。我们这边是先搬迁再谈补偿。最近谈了,拆迁办的人说我孩子差几个月,就没有220平方的安置房。我们这边的拆迁背景:街道拆迁我们的房,没有任何正式批文,我们所有的拆迁补偿款包括搬家费,过度费都要等两年后才给付,现在所有村民在外面租房子的费用都是村名自己垫付。请问,我可以通过打官司主张我孩子的安置房吗?
我要回复 1
1 条记录 1/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