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

你好,我是江苏华侨大厦的业主,因大厦没有业主委员会,刚好遇到了大厦电梯被水务集团二次供水改造,由于水务集团的错误使大厦的三台电梯被淹损坏,当时经自愿参加报名的业主代表和水务集团达成协议,由水务集团赔偿52.5万,业主自筹10.5万,另外装修费用由业主承担(五万元),为此,大厦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为后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工作,同时处理电梯更新的问题,电梯合同中没有说明换下来的旧电梯归宿问题,经筹备组多数人和电梯公司商量旧电梯归业主,2017年七月,卖了7000元,由收购方直接讲钱交给了物业公司,物业公司随后将这个钱交给了业主代表步红,存入临时的公共账户,为了防止电动车进入电梯,经几位筹备组成员商量,用这个7000元内的1500元安装了电动车充电桩,现使用良好,2017年10月28日,业主周勤静,孙海宁(夫妻)找到了不识字的收购方,告诉他什么时候到我家来拆空调,并让他留个名字和电话,业主孙海宁拿事前写好的"电梯卖了八千元"的小纸条就收购人写上名字和电话号码,后经周,孙二人将此所谓的证据发布于“华侨大厦业主群”,第二天我发现后,找来了收购方,周勤静,物业公司经理并告知他们正在录音,事实就是卖了7000元,后来我又报警,由宁海路警务站出警,经警察查明确实旧电梯卖了7000元,而且也是交给了物业公司并转交了业主代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周勤静,孙海宁在群里散发的假证据,给我的生活,工作包括邻里关系带来了很多的困惑和伤害,为此要求业主周勤静孙海宁公开道歉并说明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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