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释三中有规定,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产权证上是双方的名字,仍然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假如在购房中我出钱了,还贷款了,房产证上没有我名字有我的份吗?
您要有证据证明你所说属实,且对女方房屋产权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这样的话你还有可能争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