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
父亲单位福利分房,租赁证名字为父亲,早年单位安排三户住一家.前几年与母亲离婚,离婚协议注明房子由我和母亲居住.现需要变更承租人名字,单位以非单位职工拒绝办理,请问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是不是不能变更承租人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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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仁桃
2017-11-02
2楼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虽然为福利房,但是房屋产权并非归您父亲所有,因此租赁到期后,单位有权收回。如果你们想续租的话,可以让您父亲继续以他的名义续租。
江苏恒冠律师事务所 王仁桃
2017-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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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11-03
3楼
无名游客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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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7-11-03
4楼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鲁军
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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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11-13
5楼
无名游客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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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庄昌秀
2017-11-13
6楼
单位福利房产权属于单位,针对本单元员工,您父亲享受居住权,居住权您可以居住,但是不是员工,不可以变更
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庄昌秀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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