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恐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法律规定不是n+1吗不签合双倍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与单位自五年前建立劳动关系,您自此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因此,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五年前。如您现在提起仲裁,那么2016年10月23日之前的诉讼请求已超过仲裁时效,将不被得到支持。建议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中断仲裁时效,此时仲裁的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那不是有一种最高11个月工资的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