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您因身体原因离职,不存在赔偿问题。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