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14年因欠高某一百多万,将未拿到的拆迁安置房以买卖合同的方式抵债(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政府拆迁,约定拿房的性质为保障型住房),合同注明房款用于抵债。
后来,高某找来张某,让我们把其中一套房子卖给张某,张某付款后,我第一时间把钱打给了高某。
后高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认定我和高某签定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我立即还款。
现在,我的拆迁安置房拿房了,但我不想卖给张某了,如果他起诉到法院,会如何判?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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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益书
2017-10-23
2楼
您和张某之间是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您问的买卖合同效力是张某和您的还是高某的?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陈益书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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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10-23
3楼
无名游客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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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袁洋
2017-10-23
4楼
您好,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房屋政策规定该类型房屋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因此各地法院对于此类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有争议的。但是由于您与张某签订合同是是真实自愿的,所以如果对方起诉您是有诉讼风险的。即使判决合同无效,您也需返还购房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建议慎重考虑。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袁洋
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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