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付的安置房买卖协议有效吗?

2014年在拆迁安置户手上买了一套明显低于市价的安置房(周边商品房每平1万5左右,我的购买价6千5),因为房屋当时没有交付,所以买卖合同上并没有注明几幢几号,也没有办法公证。 现在房屋已经交付,但卖家以他有债务纠纷房屋被他人所扣为由,拒绝交房,(我经多方了解,情况所实)。我该怎么办?起诉法院会受理吗?我能拿到房吗?还是应该接受卖家的建议(退还已收房款,再支付3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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