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
你好,我想问的是,我在小额贷款公司借了一万块,只用了几天,我现在想还这钱,我和当初和我谈业务的那个人他说一千一天三块利息,一万一月是900块利息,我现在没用一个月,我现在要还这个并且提出没到一月我给一个月的利息,可业务员现在给我说没用一个月要还钱就要出违约金百分之二十,当初业务员没给我说过,我现在要还就要还一万四千多,如果在和他们协商不成之前,我需要按合同上的还款规定每周还款吗?如果协商不成,而且是我要求全额还款,那我该怎么办,如果对方公司不起诉,我可以报警吗?如果还款了,我应该拿回合同吗,合同只有一份在借我钱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