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您的陈述可知,单位已经跟您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您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条件。
就第一年签了,后面三年没有签,后面三年不能告他吗?谢谢
后面没有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仍然继续工作的视为不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要求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