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

我8月30日进入单位,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岗位工资3500一个月无保险,并且约定要扣押半个月的诚信保证金,并要求在提出离职后要再干满一个月,否则当月工资按南京最低标准支付,并且一个月按26个工作日计算。我在9月15日提出辞职,现单位提出按协议支付工资,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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