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拆迁安置房要看形成原因,是否与婚姻有关。若是婚前父母一方房产拆迁而形成,若没有加另一方名字,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拆迁是政府修路,拆迁是已户来拆的,父母是一户,我们夫妻是一户。每户240平房屋。我们拿了三套房。现在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办证时只填了男方名字。请问,这种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婚后拆迁的所得安置房
原则上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谢谢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