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及抚养权属问题
律师您好,问下:夫妻双方育有一男一女两孩子,房产在丈夫一人名下,其住房婚前首付,及婚后还贷均为该丈夫父母出资购置,由于还贷部份是现金缴款非很行转帐,是否证据很难确认?该夫妻男方月收入约4000多,女方收入15000至20000,请问:父母当初现金还贷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只向自己儿子的单方赠与?该夫妻离婚后还贷部分如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是否补偿女方应得份额,因男方经济能力十分有限,那执行时会如何?孩子抚养权有可能怎么判,抚养费怎么算?谢谢百忙中予以解答。(焦急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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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7-08-21
2楼
无明确约定赠与一方,一般认定对夫妻双方赠与,应给予补偿,执行看具体情况,可以协商和解,抚养看孩子的年龄大小,意愿,以及对孩子的成长,一般判对孩子有利的一方,抚养费也各不相同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凌建豪
201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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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8-22
3楼
房产证只登记在父母的儿子一人名下,也认定是夫妻共有?
无名游客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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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7-08-22
4楼
您好,是否是赠与,要看其是否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及有证据证明是赠与;结合实际生活,还贷部分现金缴款很难举证;还贷部分如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男方应当补偿女方份额,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要看哪方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及身心健康。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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