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及抚养权属问题

律师您好,问下:夫妻双方育有一男一女两孩子,房产在丈夫一人名下,其住房婚前首付,及婚后还贷均为该丈夫父母出资购置,由于还贷部份是现金缴款非很行转帐,是否证据很难确认?该夫妻男方月收入约4000多,女方收入15000至20000,请问:父母当初现金还贷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只向自己儿子的单方赠与?该夫妻离婚后还贷部分如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是否补偿女方应得份额,因男方经济能力十分有限,那执行时会如何?孩子抚养权有可能怎么判,抚养费怎么算?谢谢百忙中予以解答。(焦急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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