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我还能建吗

我在2006年取得了土地批准书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地方是废塘)浇注了12根桩基和立柱,就没有再建,今年准备继续建起来。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却不让我建,还下发了停工通知书,说我的规划许可证失效了, 理由是江苏省规划条例原来的第二十七条,就是取得许可证后一年内要开工,不然许可证无效。多次要求停工,。现在说我的房子在规划范围内,要我现有的房子也要一起拆迁。今年刚做的规划,规划这里载花木,规划也没有进行公示,听证,我这个相关利益人也不知道。镇里做的规划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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