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咨询(维修费的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机动车主责,我次责。 因为对方车上有人伤(好像是骨折)按正常程序保险公司垫付交强险一万元。现在对方已经出院在家修养,我的车子也修好了。 主责车辆只有交强险,他的保险公司只赔付了2000元,余下的费用因为要拿车我垫付了142000元,现在我的保险公司只愿意赔付佩服43200元,这些钱我也认了。现在有个问题这个43200元保险公司意思说要等对方起诉等判决了才肯赔付。 对方也明确表示现在不起诉,要等修养好了才会起诉,那么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垫付了14万多,对方医药费还没有处理。 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拿回我垫付的43200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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