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拿不到?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之前的补偿款个人己认可,应该签字拿钱了。但公司却要求广大离职人员选派员工三至五名代表来,不知公司为什么这样做?是不是有不妥之处?离职的广大员工该怎么维护自己利益不受侵范?是否有违法拖欠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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