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到小孩
我是住雨花台区锦虹美苑的吴女士,2017年7月23日星期天中午11:30分左右,我和我弟弟、妈妈、我儿子从地下车库上来回家,在我们小区的路口一辆电动车逆向行驶,把我家儿子的小腿撞断了两根骨头,当时我们急于救人,所以没想到要拍照留证据,在去医院的路上,肇事者李女士自己打电话报了警,当时她自己也承认自己电动车撞了我家小孩,也跟我们去了医院,交了住院押金。星期一我们去的第八交警大队,当时交警跟我也说这女的应该蛮好讲话的,你们自己协商,我当时想想也是,这女的跟我们去医院缴费忙前忙后的,所以也没留心,当时去第八大队也没做笔录,交警就说那女的电动车也没保险,不好定责,小区也没监控,这事你们最好自己双方协商,我想等小孩做完手术在协商。肇事者李女士后来知道小区没监控,我也没证据,所以现在耍赖推卸责任说没撞到我家小孩,是我自己小孩扭到了,把自己的腿扭断的,什么样的力度能把小孩的两根骨头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