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判定问题
律师你好,我老婆去年12月份,公司组织活动,不慎被同事撞伤,医院拍片结果为尾椎骨骨裂,因为是公司组织的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公司买的意外伤害险,当时的医疗费用基本用保险公司的费用在报销,不足部分是公司公司补贴的,因为平时领导对员工都不错,当时公司领导建议不走工伤,休息两个月,公司正常发两个月工资,了结此事,请问,根据法律规定,我老婆这个骨裂是否算工伤?现在已经过去7个月了,工伤还可以申请下来么?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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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7-07-25
2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
第五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因工外出期间”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
(二)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
(三)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您好,根据上述规定,这种情况是工伤。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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