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我是血友病患者,参加南京市居民医保,并办理了血友病门诊大病。5月份因血友病住院治疗,医院结算时,发现电脑与市医保中心连网显示要交1000元起付标准,向市医保中心反映,由医院先收,再到医保中心报销。根据南京市居民门诊大病条例,因精神病病种或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现由六合区大厂街道代为报销,报销后1000元变成了650元,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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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7-07-25
2楼
您好,建议您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进行解决。
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赵方方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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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7-25
3楼
交费原始发票已被大厂街道拿去报销了,报销的表格是街道填写上交人社局的,我用什么与人社局沟通。
无名游客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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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秦基方
2017-07-27
4楼
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 秦基方
2017-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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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游客
2017-07-30
5楼
无名游客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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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17-07-30
6楼
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 张远航
201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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